****受****的委托,对**县中华东路保障性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县中华东路保障性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计项目2、委托代理编号:****、采购项目预算:¥806298.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4、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县中华东路保障性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设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项806298.****.00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2月)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所****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到****(**市**区恒大帝景6栋一单元503)获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4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4月20日14时30分(**时间)3、开标地点:****(**市**区恒大帝景6栋一单元503)。标书代写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1、本采购公告在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名称:****(2)地址:**省**市******政府院内(3)联系人:欧先生(4)电话:186****61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2)地址:**市**区恒大帝景6栋一单元503(3)联系人:李洋、周斌(4)电话:186****5481、136****2350附件1供****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