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2026年汾河堤防维护工程实施聘请施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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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汾河堤防维护工程实施聘请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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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6年汾河堤防维护工程

实施聘请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需聘请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以比选(单位自采)方式组织开展**县2026年汾河堤防维护工程施工单位的比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发布采购意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期限

2026年4月13日8:00至2026年4月15日18:00。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县2026年汾河堤防维护工程。

2.预算金额:23.08万元

3.采购方式:比选

4.采购内容:组织开展**县2026年汾河堤防维护工程施工服务。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均未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兼职,具有投标人缴纳的人员近6个月内(任一次)可经核验的社保证明(非退休人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材料

1.资质证书(同供应商资格要求);

2.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4.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5.近五年企业业绩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报告或验收意见)影印件作为证明。合同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

6.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进度承诺等;

7.信誉查询(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等任一官方机构信誉查询记录);

8.企业实力(企业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情况)。

注:报名单位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我局(**县静升新区****水利局)河道站。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并抄送相关部门。比选结果公示于比选后三个****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果不予电话通知,请自行查询。

联系人:闫国强

联系电话:035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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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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