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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粤管发〔2025〕6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粤管〔2023〕22号)等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我单位现将一批报废国有资产予以公示,邀请具有报废回收资质的单位参与报废资产回收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处置报废资产内容:台式办公电脑24台(电脑硬盘已拆除)、黑白激光打印机6台、华为手机1台、苹果手机1台、华为平板1台(设备清单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再生**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4)免费提供报废及相关事宜的服务;(5)免费上门搬运。
三、报价文件材料要求:(1)出具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回收资格证明文件;(2)出具报废处置项目报价委托函及签名;(3)出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4)出具唯一性的报价单。
四、报名:请各有意向的单位于4月30日前(逾期无效)递交报价函,要求密封完好,封面请注明“报价函”,封口盖单位章。报价函递交地址:**市环市东路331****中心****电视局18楼1804室。
五、其它事项:成交人按规定缴纳成交金额后办理资产移交和清运手续。
如有疑问请致电:020-****2517
监督电话:****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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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