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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6-04-10 09:50】
| 项目名称: |
徐庄高新区地铁4号商业地块项目厨房及洗衣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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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中有外购设备清单请问是否要按此清单的品牌型号来报价,如是请提供可编辑版本有品牌型号参数的招标清单,便于投标单位询价及准确核算价格。
回复: 按照此清单的品牌型号来报价,可编辑版本详见网盘“图纸”内的技术资料。
2、招标清单中无型号,只有推荐品牌,请问是否可以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品牌,只要符合规格描述即可参与报价
回复:****酒店,需满足酒管后期验收,建议采用推荐品牌设备投标;若投标人拟采用的品牌设备在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安全保障及综合服务能力均等同于或优于推荐品牌,可以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由于此项目外购设备较多,在订货时须向供应厂家支付不低于30%的订金,提货前需全额支付货款,我司要求的付款方式如下: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预付款;
2)进度款:合同中的货物分批到达现场,经初验合格后支付该批到货设备合同价的60%;
3)验收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
4)质保金:其余3%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七天内支付。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第10条所述的“公证费金额为多少请明确。
回复:公证费为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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