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
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法院指定******公司为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具体工作,因清算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安沃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增魁,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903539P,注册地****工业园,登记机****管理局,经营范围包括:加工、销售钢结构产品、钢结构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02
工作内容及要求
( 一 )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以2025年12月30****公司自成立至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审****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破产清算审计,还应当根据管****公司的资金流向、注册资金缴纳情况、应收账款和关联交易、长期投资等专项事项进行审计,并对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32条、33条情形作出结论;****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管理人的债权审查工作;
7.协助为债务人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8.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11.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发布审计意见: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 实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 明确披露;
(3)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 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 上述行为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 质;
(5)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债务人与建设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情况;
(7)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8)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 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要全部体现。
(二)评估机构
1.完成债务人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6.其他工作要求参照审计要求。
03
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
(一)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二)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三)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 换派出工作人员。
04
审计、评估费用
(一)本项目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二)申报人的报价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申报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选聘的各种风险。
(三)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四)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
05
报名资质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当为**省辖区范围内入围《****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 报名备案名单》的机构;
(二)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三)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行业审计、评估业务经验;
(四)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与债务人、债权人不存在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
服务;
(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曾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曾担任债务人及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曾担任债务人及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十一)不存在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06
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人应于选聘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一式五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审计师、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五)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七)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且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受过行业处罚等不良记录;
2.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3.对破产清算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07
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省 ****法院同意而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二)本次选聘由管理人根据申报人提交申报书,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 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管理人评****人民法院同意后聘任。
(三)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 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五)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报名机构自行承担。为开展工作发 生的差旅、住宿等一切费用需中选机构自行承担。
(六)本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08
报名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4月14日中午12:00前,通过邮 寄方式申报的,以邮寄发出时间为准。
2.邮寄地址:**省**市桃**育才南大街326号1单元902室。
3.联系人:王先生
4.联系方式:0318-****777 193****5182
****管理人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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