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处理厂
及配套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由****开发建设的**市******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18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区****07002号),现向我局申请规划设计方案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此公示:
一、名称:**市******处理厂及配套工程。
二、类型:批前公示。
三、公示类别:规划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四、建设单位:****。
五、建设地点:**区西片区,岳家营东侧,翠大线西侧。
六、公示内容:
(一)变更内容
1.污泥脱水间、储泥池、加氯消毒间整体位置向西偏移3.5 米;
2.规划机动车停车位由 9 个调整为 5 个;
3.绿化面积规划 5808.09 平方米,变更为 7495.37 平方米,增加1687.28 平方米,绿地率由 30.23%提升至 39%;
4.原审批方案中,围墙退用地红线 3米,变更后围墙退用地红线 0.5米,且基础、墙体等均不超用地红线;
5.粗格栅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均有顶、门、窗及墙体结构,应由构筑物认定为建筑物,增加建筑面积 628.23 平方米,变更后容积率由 0.13 增加至 0.16;建筑密度由 11.05%增加至 14.32%。(规划条件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
(二)变更方案审议
**市******处理厂及配套工程规划设计变更方案经2026年4月9日**区国土空****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拟同意规划变更方案。
(三)变更方案
下载
该项目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日期:2026年4月10日至 2026年4月1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局反馈。
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877)****631
******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