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软件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软件系统维保服务
数量:1
单位:年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伍仟元整(545000.00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需对信息化软件系统进行延续性维保服务,需要与采购人原有“一体化”系统完全适配和兼容。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系统兼容性与技术适配的唯一性
采购人现有信息化软件“一体化”系统由****开发,涵盖EMR、HIS、LIS、PACS等核心业务模块,各系统间通过专有接口协议实现深度耦合,数据流转依赖定制化的数据模型和业务逻辑引擎。技术架构、代码底层设计、接口标准均为****专有技术体系,未向第三方进行开放。
2、数据安全与业务连续性的核心保障
医疗数据作为敏感信息,其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直接****医院运营安全。****在维保服务中,已建立完善医疗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熟悉采购人数据存储结构、加密方式及访问权限控制规则,能够在故障处理、系统升级等操作中精准规避数据泄露、丢失或篡改风险。医院为公共服务单位,对日常医疗业务(如患者诊疗记录查询、医保结算、药品调配等)对系统连续性要求极高,任何时长的系统中断都可能导致医疗流程停滞、患者等待时间**,甚至引发医疗安全隐患。****对系统深度了解,同时,提供有专有补丁更新、应急备份等服务,能够最大程度降低系统停机概率,确保医疗业务无缝衔接。
3、运维成本与效率的最优选择
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中标供应商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系统调研、技术对接、人员培训等前期工作,将产生高额的转换成本(包括硬件适配改造、数据迁移调试、医护人员操作培训等费用),还可能出现技术方案难以与原有“一体化”系统完全兼容,引发模块对接失效、数据传输中断等风险,直接影响门诊挂号、住院结算、检验检查等核心医疗业务的正常开展,****医院运营成本。本次所需服务拟按向原供应商(****)采购,以确保质量和服务,集约化建设。
综上,****是保障采购人医疗数据安全、业务连续稳定、运维高效经济的唯一可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市祠山街道****201号
联系方式:0563-****589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广****商铺19-110号
联系电话:0563-****19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