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审批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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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6年04月09日 17:00
名 称: ****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文 号: 无

****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村委会大墩小学使用的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收回土地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拟收回土地面积0.8911公顷(13.3665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2291公顷(含耕地0.0142公顷)、建设用地0.662公顷。土地权****村委会大墩小学使用的国有土地,具体的土地地类、面积详见用地权属地类表。

二、拟收回土地用于**陵水黎**际教育创新试验区自贸港智能制造与****中心项目建设。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陵府办〔2023〕56号)等执行。如涉及房屋征拆收的,****政府根据房屋征拆工作需要,制订编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四、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无异议,拟收回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持相关权属证****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1.用地勘测定界图

2.项目信息影像图




****

2026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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