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我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6年****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市场运作、多方联动”原则,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单位
****
二、遴选范围及数量
在**区、樊**、****开发区、东津新区范围内,遴选确定8-10个符合条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单位(试点)。
三、试点建设要求
(一)辐射带动能力。****中心服务核心面积不低于2万亩,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500亩,带动农户不少于50户。
****基地基础条件。土地集中连片、地势平整,具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暂存、转运基础条件。
(三)配套保障条件。交通便利,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位于基本农田建成区域;具备相应配套设施或机械化作业条件。
四、申报主体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农资经营主体、******社、种植大户。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失信及生产安全不良记录。
(三)近三年持续从事农资经营、规模种植或机械化作业,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
(二)评审。****支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审。
(三)公示。结合评审情况与实地核查结果,经支队党委研究确定试点名单,****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签约。公示无异议后,****支队与试点单位签订**协议。
六、有关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二)试点单位须严格按照协议组织实施,规范过程管理,完善工作台账,做好示范总结。
(三)项目完成后,按要求配合做好检查验收相关工作。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虎头山路5号313室
联系人:刘继梅
联系电话:071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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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