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110/2026-12203 | 分 类:公路 |
| 铁路处下载 | 发文日期:2026年03月18日 |
| 省发改委关于****铁路专用线核准的批复 | 文 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6〕81号 |
| 有效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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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铁路专用线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荆发改交通文〔202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中国****公司评估意见(咨交通〔2026〕260号),经研究,现就****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的与意义
该项目对满足企业运输需求,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缓解区域公路运输压力,提高区域集疏运效率,带动地方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同意实施****铁路专用线。
项目代码:****
项目法人:****
二、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专用线;
正线数目:单线;
限制坡度:6‰;
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最小曲线半径:300米;
到发线有效长:1050米;
装卸线有效长:450米、810米、1050米;
牵引种类:内燃牵引;
机车类型:HXN系列;
牵引质量:6000吨;
研究年度:初期2030年,近期2035年,远期2045年。
三、建设方案及主要工程内容
该****门市**区子陵铺镇,自浩吉铁路**北站接轨,贯通**北站两端咽喉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货场1座、改建既有**北站、**专用线到发场1座及配套设施。其中,货场内**白货装卸线2条、煤炭装卸线1条,装卸有效长均为1050米;**矿石和成件包装装卸线各1条,装卸有效长分别为810米和450米。改建既有**北站,将2条尽头式货运线**为贯通式,有效长为1050米;在**北站北端咽喉**牵出线1条,有效长为1050米,同步对咽喉区进行改造。**端**专用线到发场,设到发线3条,有效长均为1050米。**桥梁2座,全长约894米。**铁路专用线全长11.48公里(站线铺轨)。
主要配套工程包括线路、轨道、站场、桥梁及通信、信号、电力、给排水、消防等辅助设施。建设工期18个月。
四、建设资金及筹措渠道
该项目总投资169744.9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资金由****银行贷款等市场化方式筹措,融资成本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
五、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模式
该项目由****负责建设及资产管理,承担项目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主体责任。运营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运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铁路运营相关规范,接受行业监管。
六、核准该项目的相关文件
******厅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0********0078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铁路专用线项目审核意见的函》(武铁监管二函〔2026〕7号)等相关文件。
七、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请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型、**节约型铁路的要求,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节能降碳、生态环保各项措施,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二)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三)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2023年修订)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四)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后方可开工。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投产运行。
****发改委****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核准内容和设计规范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及我省相关规范要求。
八、核准文件有效期限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铁路专用线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19〕34号文的规定依法处罚。 2026年3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