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5-12-10 09:58: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 | 有效期 | 长期公开 | 文号 | |
| 责任科室 | ******保障中心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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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1号
**市**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社区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社区,面积3.218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社区,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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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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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2号
**市**区小溪塔****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小溪塔街道廖家林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小溪塔街道廖家林村,面积6.553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小溪塔街道廖家林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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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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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3号
**市**区小溪塔****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小溪塔街道**山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小溪塔街道**山村,面积36.236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小溪塔街道**山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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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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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4号
**市**区小溪塔****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小溪塔街道南津关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小溪塔街道南津关村,面积7.178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小溪塔街道南津关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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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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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5号
**市**区小溪塔****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小溪塔街道文仙洞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小溪塔街道文仙洞村,面积14.938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小溪塔街道文仙洞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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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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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6号
**市**区小溪****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小溪塔街道新合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小溪塔街道新合村,面积21.219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小溪塔街道新合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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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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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7号
**市夷****花园柑桔场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花园柑桔场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夷****花园柑桔场,面积7.534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花园柑桔场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花园柑桔场,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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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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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8号
**市**区小溪塔街道狮子山柑桔场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小溪塔街道狮子山柑桔场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小溪塔街道狮子山柑桔场,面积11.359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狮子山柑桔场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小溪塔街道狮子山柑桔场,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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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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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9号
**市**区**城乡统筹发展试****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蔡家河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蔡家河村,面积28.744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蔡家河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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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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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10号
**市**区**城乡统筹发展试****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南村坪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南村坪村,面积0.085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南村坪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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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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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5〕038-11号
**市**区**城乡统筹发展****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下坪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下坪村,面积13.13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类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12月30日起,由******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2月31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下坪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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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