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6〕005号

审批
湖北-宜昌-夷陵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布机构 **市****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2-13 11:2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保障中心 主题分类 土地
****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6〕005号

****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6〕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以来,****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小溪塔街道**市****公司、廖家林村、**山村、南津关村、文仙洞村、新合村、桂花园柑桔场、狮子山柑桔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蔡家河村、南村坪村、下坪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及范围

因实施****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项目建设公共利益需要,**市**区拟征收小溪塔街道**市****公司、廖家林村、**山村、南津关村、文仙洞村、新合村、桂花园柑桔场、狮子山柑桔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蔡家河村、南村坪村、下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计147.3325公顷,其中**市****公司0.6790公顷,廖家林村6.2177公顷,**山村36.2364公顷,南津关村7.1782公顷,文仙洞村14.9386公顷,新合村21.2195公顷,桂花园柑桔场7.5342公顷,狮子山柑桔场11.3591公顷,蔡家河村28.7449公顷,南村坪村0.0859公顷,下坪村13.1390公顷,用地范围图详见附件3。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共涉及**区小溪塔街道**市****公司、廖家林村、**山村、南津关村、文仙洞村、新合村、桂花园柑桔场、狮子山柑桔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蔡家河村、南村坪村、下坪村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147.332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44.1160公顷(耕地4.8702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1.0018公顷),建设用地2.8380公顷,未利用地0.3785公顷。现状调查结果详见附件2。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市**I级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19.55万元/公顷、**区I级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9.15万元/公顷、**区Ⅱ级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9.8万元/公顷,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9224.1848万元、安置补助费6149.4565万元,合计15373.6414万元。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夷政发〔2023〕4号)规定标准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分****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四、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根据《****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相关程序按上述文件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到小溪塔街道**市****公司、廖家林村、**山村、南津关村、文仙洞村、新合村、桂花园柑桔场、狮子山柑桔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蔡家河村、南村坪村、下坪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小溪塔街道**市****公司、廖家林村、**山村、南津关村、文仙洞村、新合村、桂花园柑桔场、狮子山柑桔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蔡家河村、南村坪村、下坪村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2.申请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村为单位向**市****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申请听证的,****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

3.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间向****或**市****规划局反映。

4.本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范围为****办事处、**市****公司、****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总场,******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并****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zfxxgk/list.html?depid=756 catid=824。

特此公告。

附件: 1.**市**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区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现状调查结果

3.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

2026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