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第四条等有关规定,****政府同意,****拟对万华汽车城项目6号、7号、9号地块土地****政府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处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万华汽车城项目6号、7号、9号地块的土地平整所涉石料价值的评估工作。(2026年3月10日至3月12日第一次公告报名家数不足)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目名称:**区万华汽车城项目6号、7号、9号地块的土地平整所涉石料价值评估,评估费用参照《**省地质矿产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 2014〕 18号第十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六折计取。
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有**省从业登记。
2、申报资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三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报名资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1);
2.《承诺函》(见附件2)(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9日,正常上班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址:****湖区竹叶冲路16******局403室)
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950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方式邮寄或面交《评估机构报名表》、《承诺函》原件等资料参与报名,以信函方式邮寄到达时间以**市邮戳为准。
五、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中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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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