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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完成中央民族歌舞团赴黔东南慰问演出和非遗展示活动各项筹备与执行工作,深化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传承弘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障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圆满举办,根据工作部署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办单位,负责本次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央民族歌舞团赴**慰问演出和非遗展示活动
二、实施地点
黔东南州
三、经费预算
40万元以内(人民币)
四、计划时间
2026年7月22日
五、比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符合承接本次活动的条件;
(二)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失信记录。
六、比选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6年4月10日—4月15日,上午9:00—12:00,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不能来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资料报到邮箱:****@qq.com。报名时需提交: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委托书;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后退回)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声明)。
七、报名地点
******图书馆六楼3号会议室(629室)。
八、响应文件提交及比选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密封后,由参选单位在比选当天自行带到比选现场;比选时间暂定于2026年4月16日上午10: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九、比选地点
****2号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芹麟 联系电话:186****2703
十一、监督方式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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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