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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社〔2026〕307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6-04-10 |
**市浦东****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商请****社区****中心(人民坊)**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金街〔2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上****社区Y0010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4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4〕166号),为完善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社区****中心(人民坊)**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社区Y001005编制单元04-05地块,**04-02地块,南至金杨路,西至金口路,北至04-02地块,项目用地约600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地下室及地上部分结构,****中心主楼,****社区事务受理、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等功能;同步实施地下车库和道路、围墙、管线、绿化等室外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0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94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初步设计深度)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新区财力安排。
五、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实际使用需求,****中心运营方案,进一步优化功能设置和建设方案。
(二)加强与行业部门沟通协调,****社区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总体布局和建筑设计,确保项目方案符合规范要求。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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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