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海口-秀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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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国家高新区美安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国家高新区美安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3886

通讯地址:**市**区**大道42号

邮编:5701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国家高新区美安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村委会**大道266号孵化器一单元2****公司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为市政道路5条,分别为安岭二路、安兴路、美安五街、美安六街和美安七街,总建设里程7.05km。其中安兴路及美安五街道路红线宽度为20m,其余道路红线宽度为35m。水利工程位于**市**区石山镇荣昆村西侧1km处的白莲东分干渠处,与本项目美安六街西南侧相距1750m,为线性工程,主要包括长约105m的连通渠,一座泄水闸,一座节制闸。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工程、连通渠工程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等。在建设的过程中会对沿线区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避免、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同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省的相关规划。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分为市政道路工程和连通渠工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市政道路工程属于“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连通渠工程属于“二、水利-3、防洪提升工程: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项目建设均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不在《**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省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1)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市国士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三区三线”成果示意图(见附件7),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66hm2。其中道路工程占地27.96hm2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连通渠占地0.7hm2虽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但作为美安二期配套水利工程,属于区域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并非城镇型开发建设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允许布局必要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控要求。同时,连通渠工程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 市政道路工程的临时便道、临时沉淀池和临时堆土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综上所述,****自然保护区、森林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与《**省“六水共治”实施方案(2023-2026年)》等符合性分析 该《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明确战略目标任务,聚焦治污主战场,系统协同推进治污水、保供水、排涝水、防洪水、抓节水、优海水六项工作,探索实践“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科学合理、经济高效”的**治水模式,蹚出**治水新路子。 本项目连通渠工程的建设能极大提高地区防洪排涝能力,符合六水共治中的排涝水、防洪水的工作内容,对打造生态文明标杆、民生幸福标杆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体现系统治水、科学治水、依法治水。 同时,按照《**省“六水共治”****办公室**省自然**和规划厅海****林业局关于加强利水务项目建设自然**要素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琼治水办〔2024〕15号)“三、依法依规履行用地用林审批手续:9.(1)水工设施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林路、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包括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以及不属于用地用海分类中陆地水域的水利水务项目,按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根据**市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本项目用地大部分为非****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其他农用地),本项目农用地约24.08m2。项目涉及农用地部分应按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等建设用地审批手。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道路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和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产生的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和防护网罩处理,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及围挡,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使用清洁燃油。使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依托周围村庄环卫部门清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堆放场地处理,开挖土方回填利用。对高新区美安二期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5条道路进行绿化生态修复,主要包括美安四街南侧、美安二环路两侧、美安大道两侧道路植被修复总面积约为72517m2。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规划范围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一级标准;其他区域执行二级标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结合《**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的规定,对于安岭二路、美安七街、美安六街等城市次干路两侧20米内为4a类区执行4a类标准,20米外为3类区执行3类标准;安兴路、美安五街等支路两侧为3类区执行3类标准。连通渠所在区域为1类区执行1类标准。若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4a类标准。**河、玉凤水库、荣昆水库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执行;白莲东分干渠(即黄竹分干渠**段)参照Ⅲ类标准执行
环境风险控制: 1.在暴雨季节减少运输;施工时合理处置挖方和填方; 2.加强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劳动纪律教育。 3.桥涵护栏加强措施、警示标志等工程措施;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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