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高新区2025年度火炬统计年报工作,****中心任务,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穗财规字〔2021〕3号)等相关规定,****、****统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拟对外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承担**高新区2025年度火炬统计高质量服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高新区2025年度火炬统计高质量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50000.00元(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最高限价4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四)项目属性
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中心规定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完成**高新区2025年度火炬统计相关工作。
1.协助建立并更新**高新区2025年度火炬统计企业名录库。****中心关于火炬统计企业年报的统计范围,完成名录库梳理、更新与维护;
2.协助完成**高新区2025年度火炬统计企业年报的数据采集和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包括在库企业的咨询指导、通知催报等工作;
3.协助完成**高新区2025年度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数据核算与评估工作。按照《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分阶段开展评价数据核算,分析园区发展优势与短板,并提出对策建议;
4.****中心年审工作要求,协助整理、汇编**高新区2025年度火炬统计年审材料;
5.协助开展**高新区2025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开发与研究咨询工作。协助撰写《**高新区2025年度火炬统计工作报告》《**高新区2025年度火炬统计分析报告》;
6.协助完成火炬统计相关的其他临时性、辅助性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所有资格条件均为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附件5,原件);
3.具有履行服务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附件5,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件5,原件);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5,原件);
6.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点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5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报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附件5,原件)。
四、项目征集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五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18时00分(**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标书代写
(一)提交材料清单
供应商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响应文件,所有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密封包装:
1. 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2.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原件),授权委托需明确代理权限;
4. 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1)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2)项目组人员资格证书及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 项目工作方案(含工作进度安排、人力投入计划、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
6. 报价函(附件2,原件)及预算明细表(格式自定,需列明各项服务费用明细);
7. 承诺函(附件3,原件);
8.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原件),非中小企业无需提供;
9. 证明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方式及地点
1. 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密封装订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XXX,请勿提前启封”字样;
2.本项目只接受邮寄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采用邮递方式的,截止时间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 递交地址:**市**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603室;邮政编码:510530;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7674。
(三)材料真实性要求
供应商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
由采****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量化评审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最高且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评审因素均与供应商履约能力、服务质量相关,分值设置与量化指标一一对应,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 评审类别 |
评审指标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投标报价(10%) |
价格评分 |
10 |
1.评价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为最低有效报价(中小企业按规定扣除10%后参与基准价计算);2.得分计算公式:(评价基准价/投标报价)×10;3.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
| 商务部分(40%) |
同类项目业绩 |
10 |
1. 近5年(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统计调查类项目的,每提供1份业绩得2分,最高10分;2.未提供业绩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得0分。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10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经济师或统计师职称,且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得10分;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得0分。 |
|
| 项目组成员资质 |
15 |
1.配备的团队人员具有统计、经济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6分; 2.配置的团队人员具有统计、经济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人得3分,最高得9分。 本项最高得15分,同一人可同时计取学历分与职称分,不累加超限。(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
| 人员配备 |
5 |
1.项目组人数不少于3人,且岗位分工合理,得5分;2.人数不足或分工不合理的,不得分。3.需提供人员配置表。 |
|
| 技术部分(50%) |
项目理解与解读 |
10 |
1.对项目背景、目标、需求理解准确、详细,分析透彻且贴合实际,得10分;2.理解基本清楚,分析较具体、准确、到位的,得7分;3.理解不太准确,分析一般,得4分;4. 理解不准确,分析片面,与实际不符,得1分;5.未响应或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技术服务方案 |
15 |
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针对性强,能有效解决项目痛点,可操作性强,得15分;2.方案较为合理,内容较全面,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10分;3.方案不完善,内容片面,针对性不足,可操作性低,得5分;4.未响应或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 工作进度计划 |
15 |
1.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节点清晰、全周期覆盖、人员安排完善、风险防控到位、可操作性强,得15分;2.进度计划较合理、节点较清晰、基本覆盖服务周期、可操作性较强,得10分;3.进度计划基本可行、节点不够清晰、安排较简单,得5分;4.进度计划不合理,内容缺失、可操作性差,得2分;5.未提供或无实质性内容,得0分。 |
|
| 质量保障措施 |
5 |
1.质量保障措施明确、详尽,覆盖服务全流程,可行性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2.措施清晰、完整,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措施模糊、粗略,可行性低,得1分;4.未响应或无相关内容,得0分。 |
|
| 服务承诺 |
5 |
1.服务承诺完整、完善,包含服务响应、售后保障、保密要求等,合理可行,得5分;2.承诺基本完整,核心内容齐全,具有可行性,得3分;3.承诺内容不完整,缺乏可行性,得1分;4.未响应或无相关内容,得0分。 |
注:所有评审指标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按对应档次计分;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得分取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七、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1.成交供应商确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分,将评审情况及得分结果报请局务会,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确定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2.成交公示: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结果通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未成交供应商不另行通知,可自行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
八、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合同内容须与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核心条款。
(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两期支付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开具符合财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1.第一期付款:合同总金额的50%,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合规发票后支付;
2.第二期付款:合同总金额的50%。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及按要求提交报告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合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3.因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人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向财政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因财政审批、拨付流程导致到账延迟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怠于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三)履约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未按要求完成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供应商可免费下载,不举行集中答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标书代写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材料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询问、质疑与投诉,联系电话:020-****7674,联系人:陈伟亮;质疑、投诉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
3.若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情况变化,不适宜继续采用采购方式,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收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标书代写
4.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已支付款项,****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十、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2. 报价函(模板)
3. 承诺函(模板)
4.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模板)
5. 资格声明函(模板)
**** ****统计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