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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4-10
****环境局**分局
环境保护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决定时间 | 原文链接 |
| 1 | ****环境局关于****公司生产热源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6〕58号 | 2026年4月8日 | |
| 2 | ****环境局关于海****公司年产800万只照明灯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6〕59号 | 2026年4月10日 |
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环评批复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