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2MAD235TT40 | 建设单位法人:李玉强 |
| 李玉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西河镇**村**路1号 |
| 年产30万吨新型环保矿用速凝加固超高水充填材料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西河镇**村**路1号****公司厂区内 |
| 经度:117.9418 纬度: 36.4994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1 |
| 川环报告表〔2024〕0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4-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2MAD235TT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02MAD235TT4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667437R | 竣工时间:2024-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项目工程现状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相比,项目进行分期建设,目前只建设完成一期,本次验收只验收一期,一期产品产能为总产能的三分之二,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 30 万吨新型环保矿用速凝加固超高水充填材料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20万吨新型环保矿用速凝加固超高水充填材料项目 |
| 项目工程现状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相比,项目进行分期建设,目前只建设完成一期,本次验收只验收一期,一期产品产能为总产能的三分之二,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新型环保矿用速凝加固超高水充填材料包含甲料、乙料两种组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如下: (1)甲料 甲料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①上料及预处理: 袋装硫铝酸钙粉在仓库内存储过程中,会产生或大或小的抱团颗粒(板结块状物或假颗粒)。袋装硫铝酸钙粉破袋后由提升机密闭输送至物料预处理器内进行密闭预处理,以破碎抱团颗粒,达到后续生产需求。 预处理后硫铝酸钙粉由提升机密闭输送至筒仓内;袋装铝酸钙粉、硫酸钙粉破袋后由提升机密闭输送至各自筒仓内。 该过程有上料粉尘G1-1、原辅材料包装袋S1、噪声N产生。 ②计量、辊磨: 筒仓内硫铝酸钙粉、铝酸钙粉、硫酸钙粉经电子计量配料后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超细环辊磨粉机内磨粉,以达到产品工艺要求。 该过程有辊磨粉尘G1-2、噪声N产生。 ③均化:辊磨工序来料进入均化筒仓内,进一步使混合料均匀分布。 ④入仓:均化后物料即为甲料成品,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成品筒仓待售。 (2)乙料 乙料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①上料及预处理: 袋装石膏粉、袋装生石灰粉在仓库内存储过程中,会产生或大或小的抱团颗粒(板结块状物或假颗粒)。 袋装石膏粉破袋后由提升机密闭输送至物料预处理器内进行密闭预处理,以破碎抱团颗粒,达到后续生产需求。预处理后石膏粉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筒仓内。 袋装生石灰粉破袋后由提升机输送送至物料预处理器内进行密闭预处理,以破碎抱团颗粒,达到后续生产需求。预处理后生石灰粉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预化器内,加入定量水,充分搅拌,确保物料进入消化器时完全预消化。经预化后的物料流入消化器内进一步消化,至此生石灰粉已经消化成氢氧化钙粉,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选粉机内选粉。粒径符合要求的粉料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筒仓,粒径不符合要求的粉料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消化器内进一步消化。 石灰石粉、膨润土粉破袋后由提升机输送至筒仓内。 该过程有上料粉尘G2-1、选粉粉尘G2-2、原辅材料包装袋S2、噪声N产生。 ②计量、立磨: 筒仓内石膏粉、氢氧化钙粉、石灰石粉、膨润土粉经电子计量配料后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立式磨粉机内磨粉,达到产品工艺要求。 该过程有立磨粉尘G2-3、噪声N产生。 ③均化:立磨工序来料进入均化筒仓内,进一步使混合料均匀分布。 ④入仓:均化后物料即为乙料成品,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成品筒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新型环保矿用速凝加固超高水充填材料包含甲料、乙料两种组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如下: (1)甲料 甲料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①上料及预处理: 袋装硫铝酸钙粉在仓库内存储过程中,会产生或大或小的抱团颗粒(板结块状物或假颗粒)。袋装硫铝酸钙粉破袋后由提升机密闭输送至物料预处理器内进行密闭预处理,以破碎抱团颗粒,达到后续生产需求。 预处理后硫铝酸钙粉由提升机密闭输送至筒仓内;袋装铝酸钙粉、硫酸钙粉破袋后由提升机密闭输送至各自筒仓内。 该过程有上料粉尘G1-1、原辅材料包装袋S1、噪声N产生。 ②计量、辊磨: 筒仓内硫铝酸钙粉、铝酸钙粉、硫酸钙粉经电子计量配料后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超细环辊磨粉机内磨粉,以达到产品工艺要求。 该过程有辊磨粉尘G1-2、噪声N产生。 ③均化:辊磨工序来料进入均化筒仓内,进一步使混合料均匀分布。 ④入仓:均化后物料即为甲料成品,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成品筒仓待售。 (2)乙料 乙料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①上料及预处理: 袋装石膏粉、袋装生石灰粉在仓库内存储过程中,会产生或大或小的抱团颗粒(板结块状物或假颗粒)。 袋装石膏粉破袋后由提升机密闭输送至物料预处理器内进行密闭预处理,以破碎抱团颗粒,达到后续生产需求。预处理后石膏粉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筒仓内。 袋装生石灰粉破袋后由提升机输送送至物料预处理器内进行密闭预处理,以破碎抱团颗粒,达到后续生产需求。预处理后生石灰粉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预化器内,加入定量水,充分搅拌,确保物料进入消化器时完全预消化。经预化后的物料流入消化器内进一步消化,至此生石灰粉已经消化成氢氧化钙粉,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选粉机内选粉。粒径符合要求的粉料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筒仓,粒径不符合要求的粉料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消化器内进一步消化。 石灰石粉、膨润土粉破袋后由提升机输送至筒仓内。 该过程有上料粉尘G2-1、选粉粉尘G2-2、原辅材料包装袋S2、噪声N产生。 ②计量、立磨: 筒仓内石膏粉、氢氧化钙粉、石灰石粉、膨润土粉经电子计量配料后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立式磨粉机内磨粉,达到产品工艺要求。 该过程有立磨粉尘G2-3、噪声N产生。 ③均化:立磨工序来料进入均化筒仓内,进一步使混合料均匀分布。 ④入仓:均化后物料即为乙料成品,由密闭管道气力输送至成品筒仓待售。 |
| 项目工程现状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相比,项目进行分期建设,目前只建设完成一期,本次验收只验收一期,一期产品产能为总产能的三分之二,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该项目上料粉尘G1-1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 23m高排气 筒DA001排放;辊磨粉尘G1-2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23m高排 气筒DA002排放;上料粉尘G2-1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23m高 排气筒DA003排放;选粉粉尘G2-2、立磨粉尘G2-3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脉冲除尘 21 年产 30 万吨新型环保矿用速凝加固超高水充填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器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集气罩未收集到的粉尘经车间密闭、车间 内喷淋系统抑尘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筒仓粉尘G3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甲料生产线用G1表示,乙料生产线用G2表示)营运期有 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 中“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10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执行《建材 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浓度 限值(1.0mg/m3)。 2.该项目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运,不外排。 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局, 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 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5.加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控制在1.119t/a以内.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 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 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 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 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7.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 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 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 产相关技术要求。 8.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 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 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 实际建设情况:2.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运,不外排。 2.2.废气 项目废气为甲料上料废气、辊磨废气、乙料上料废气、筒仓进料废气。甲料上料废 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管线直接收集,由 1 根 23m 高 DA002 排气筒进行排放;辊磨废气 污染物为颗粒物,管线直接收集,由 1 根 15m 高 DA001 排气筒进行排放;乙料上料废 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管线直接收集,由 1 根 23m 高 DA003 排气筒进行排放。 55 年产 30 万吨新型环保矿用速凝加固超高水充填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筒仓未处理粉尘,进行无组织排放。 2.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压级约在 75~90dB (A)之间。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2.4.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环保设备废布袋、设备维护废润滑油、 润滑油空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和职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 环保设备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润滑油空桶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危废库暂 存后,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抹布及手套混入生活垃圾,随生活垃圾委托当 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5.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公司厂区已制定详细的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购置了环境应急物资,并定 期组织环境事故应急演练,预防环境风险的发生。将各种可能出现的易燃易爆、易泄漏 等情况编制了现场处置方案,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 |
| 项目工程现状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相比,项目进行分期建设,目前只建设完成一期,本次验收只验收一期,一期产品产能为总产能的三分之二,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 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须按相关要求进行搬迁整改。项目验收后,**、改造提升环保治理设施的,需 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五、本项目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 生产管理;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项目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淄 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 实际建设情况: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 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须按相关要求进行搬迁整改。项目验收后,**、改造提升环保治理设施的,需 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五、本项目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 生产管理;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项目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淄 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007 | 1.007 | 1.119 | 0 | 0 | 2.014 | 1.00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DB37/2373-2018) | 项目辊磨粉尘 管线直接收集,经脉冲除尘 器处理由15m高DA001排放;目乙料上料 粉尘管线直接收集,脉冲除 尘器处理23m高DA003排放;集气罩未收集粉尘经加强车 间密闭、车间内喷淋系统抑 尘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 放;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布 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 式排放 | 项目 DA001 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 度为 7.5mg/m3,DA002 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3.9mg/m3,DA003 排 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3.5mg/m3,颗粒物厂界浓度最大值为 299μg/m3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