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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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表时间:2026-04-10 11:3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园区湖光路电商园二期12号楼3层301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伍仟捌佰元(115800元)

评审得分:90.5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县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第一包,一包负责全县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500批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24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名单

王娟(组长)、胡**、尹传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收费金额:按照成交价的0.969%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酒店西门对面,联系方式:181****2125,邮箱****@qq.com。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联系方式:刁主任 0557-****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酒店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叶工 181****2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刁主任(业主)

电 话:181****2125、0557-****93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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