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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交通局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自然**部16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 (基于2000坐标系)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现状 |
| 厦****交通局 |
鼎**路道路工程 |
交通运输用地-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
9933.536平方米 |
/ |
**区东孚街道一农南片区,南起东孚南路,北至孚莲西二路。 |
国有建设用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成交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4月20****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
**市**区滨**路19****分局3楼办公室;电话:0592-****981;传真:0592-****982。
****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