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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RFID行李条招标项目澄清公告(第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公司RFID行李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于2026年4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
|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1 |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六项 投标样品制作、递交、使用 第2点 |
★2.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所有样品:即1)RFID(人工)行李牌/200张2卷、2)RFID自助行李牌/200张2卷;3)自助行李领取凭证牌1000张/1卷;4)经打印机打印的RFID人工行李牌、RFID自助登机牌各五张(打印的图文须有二维码或条形码和文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所有样品:即1)RFID(人工)行李牌/200张2卷、2)RFID自助行李牌/200张2卷;3)自助行李领取凭证牌1000张/1卷;4)经打印机打印的RFID人工行李牌、RFID自助行李牌各五张(打印的图文须有二维码或条形码和文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三、本澄清公告一经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视作有效送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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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