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16个社工岗位服务新一轮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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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16个社****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16个社****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16个社****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88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第3款:“乙方委派的社工如不符合采购文件或合同的资质要求,经甲方或其他监管部门检查发现,达不到学历和专业要求的按2000元/人支付违约金,未注册的按2000元/人支付违约金,未持证的5000元/人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存在空岗情形,甲方在分期核算经费时据实扣除相应经费。在第三期资金拨付时,如果未持证社工人数超过了本合同总人数的10%,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重新招标。因委派的社工不符合资质要求导致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
变更为“3.乙方委派的社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资质要求,按以下方式处理:(1)学历、专业或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的,经甲方、丙方或其他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符合合同资质人员实际提供的服务量进行结算。(2)乙方委派的社工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办理**市社会工作者注册手续,视为不符合资质要求,甲方有权按本款第(1)项约定解除合同并据实结算;(3)如果乙方存在空岗情形的,甲方在分期核算经费时据实扣除相应经费。”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服务队伍专业素质,对该批次社工岗位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就违约责任条款变更需签订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34室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支付中心

地址:**市**区**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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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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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16个社工岗位服务新一轮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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