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华源磁业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高性能磁性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审批
江苏-盐城-滨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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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县 发文日期 2026-04-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年产 3000 吨高性能磁性材料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高性能磁性材料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八滩镇银八滩大道首座;

投资总额:10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曾伟150****4756;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研磨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冷却塔强排水、生活污水。研磨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至清洗;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冷却塔强排水一并经地埋****设备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C标准后排入北八滩渠。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拌料废气、烧结废气。拌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烧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氮氧化物产生量较小,仅定性分析,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管道连接收集,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简(DA003)达标排放。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颗粒物、NOx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中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

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需以拌料间向外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结合企业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本项目建成后需以拌料间向外50米,原磁性电子元件车间向外50米,无线充电模组车间向外50m形成的包络线设为卫生防护距离。根据**亚信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测汇图,目前该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的暂存和处置及日常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规定执行。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创业园C栋401

联系人:魏明霞 联系电话/传真:137****6690

附报告表全本:华源磁业环评-三审意见0330(2).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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