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19#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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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9#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9#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2026〕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9#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规模:**1栋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12690.19平方米,共6层,建筑高度23.95米,设置寝室283间,可容纳1132名学生入住,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9#学生公寓楼单体建筑方案、总体设计方案(总平面布置、消防、安全、路网、室外各种管网、竖向设计等)、校园环境方案设计(绿化、路灯、楼体亮化及小品等)及以上全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投资概算书编制)及施工图(含室内精装修、消防、人防、各种弱电设施达到国家设计深度要求等)等设计工作,建筑装饰效果图、设计变更、设计交底、施工时应派人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2.4工程投资金额:6869.5400万元。

2.5建设地点:**省**市净月大街3699号,****院内。

2.6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他相关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2.7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相应能力。

①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由投标单位自行配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025年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3年、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

(5)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外省企业进入**省从事建筑活动,需按照《**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吉建办〔2023〕32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cn/EpointSSO,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7日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5.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cn/EpointSSO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09时00分,****政务中心(****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标书代写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标书代写https://www.ggzyyth.****.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电子标服务

6.4**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记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官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净月大街3699号

联系人:来宝成

联系电话:0431-****91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路1999号**假日综合楼2503室

联系人:所丽娜

联系电话:136****1232

****管理部门:******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1633

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2.**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001]****19幢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JL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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