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厅关于年加工400万吨选矿项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9 | |||
| 公示内容: | |||
|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04月09日我厅拟对年加工400万吨选矿项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4月10日-2026年0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301 电子信箱:****@shandong.cn 通讯地址:******区**路9号1号楼3****中心省市综合业务专区C10号窗口 邮编:250001 | |||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400万吨选矿项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选矿主厂房、精矿脱水间、尾泥压滤间等生产设施,建设1条铁矿选矿生产线。****铁矿400万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文件要求,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清扫车、防风网等防尘、抑尘设施,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确保施工期间及后续运营期物料运输、装卸过程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皮带廊道建成前,铁矿原料和铁精矿须使用电动卡车运输,廊道建成后全部使用廊道输送。厂区与堆场间物料运输全部使用电动卡车,尾矿由购买方自行运输,所用车辆须满足国家和**省最新清洁运输规定。项目厂界颗粒物须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水厂处理。选矿工艺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运营期选矿工艺主要产噪声设备均应安装在室内,确保施工期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选矿尾砂作为产品管理时,应符合《铁尾矿砂》(GB 31288-2014)专用标准和《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同类物质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外售用于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和普通砂浆用砂。选矿尾砂超出市场需求,采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相关处置方式进行利用时,应依托厂区内“20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地质聚合物,或经本底调查、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后用于回填。选矿尾泥应贮存于尾泥压滤间和地质聚合物生产间,依托厂区内“20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地质聚合物,当地质聚合物阶段性市场需求不足时,应委托水泥厂将其作为熟料烧制原料利用,或经本底调查、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后用于回填。地质聚合物应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相关要求,临时堆场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须建立固废台账,规范暂存、运输、处理、处置,并按要求通过平台报送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已有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设备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防范和处理能力。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优化环境保护措施。
7.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