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道G104线福安城南程家垅至赛岐赛里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福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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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D00202-0813-2026-00027
发文字号: 宁环评〔2026〕16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4-02
标 题: ****环境局关于国道G104线**城南程家垅至赛岐赛里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环境局关于国道G104线**城南程家垅至赛岐赛里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环评〔2026〕16号
2026-04-10 11:41


福****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道G104线**城南程家垅至赛岐赛里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选线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2012-2030年)》《**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位于**市**市,起点位于**江家渡大**岸,终点位于**赛岐镇赛岐大道与赛兴路交叉口,利用现状赛兴路和东江滨路接回现状国道 G104 线。线路用地涉及城南街道(程家垅村)、**镇(铁湖村、化蛟村)、溪柄镇(白沙村、黄澜村、浦后村、水田村)、赛岐镇(狮子头村、宅里村、下浦村、赛里村),共建设桥梁6座,涵洞23座,线路全长约13.524公里。项目按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时,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7/36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全线项目总投资20.93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88.12万元。

三、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利用,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各项保护措施。项目应按照“避让、减缓、修复、补偿”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关于国道G104线**城南程家垅至赛岐赛里段公路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闽政文〔2025〕125号)要求,不得新增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得设置施工场地、拌合站、表土堆场等任何临时设施;加强施工边界管控,严禁跨越红线施工;涉生态保护红线段(浦后特大桥段)应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干扰;施工结束后,按照“原生生境、乡土物种”立即开展陆域和水域的生态修复工作;制定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储备区补划方案,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落实工程环境监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布局,严格控制临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围,避免大挖大填。项目涉及占用生态公益林和一般湿地的路段,应在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其中涉及生态公益林应按照“占补平衡”原则,进行先补后用,确保公益林质量不降低;涉及一般湿地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固废不得排入河道,维系湿地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完整性。按照“一树一策、全程监护”的原则,强化沿线3株名木古树的保护,施工过程不得侵占其保护范围,设立古树保护标志及严禁破坏的警示牌,其中对道路红线较近的古榕树(K3+930段),应编制并落实专项保护方案,减轻项目建设的扰动和破坏。注意保护野生动物生境,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施工管理,减轻噪声、灯光对鸟类及野生动物的干扰。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合理处置,严禁随意倾倒;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做好临时占地和影响区域生态的恢复工作。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场地应远离水体布设,施工场地需设置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施工冲洗废水、含油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接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排水系统处理。涉水桥梁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施工过程应采取护筒、围堰等措施,废泥浆、钻渣收集后运至河**处理,避免排入水体。**路段施工应尽量缩短工期并避开雨天,同时设置拦挡措施,产生的土石方不得在河边堆放。

(四)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场地应按规定高度设置施工围挡,并配备喷淋系统和喷雾机。施工物料、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表土临时堆场应设置合理的挡墙、截排水沟等防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拌合设备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高效除尘设施;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辆,不得超载、冒装,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同时配备洒水车及专职清扫人员,及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防止运输中“抛、洒、滴、漏”影响周边环境。沥青摊铺作业前,应及时通知沿线居民关闭门窗,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沥青烟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其中区域颗粒物、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区的午、夜间休息时段,将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运营期加强交通噪声的环境管理,噪声敏感目标地段应设置禁鸣标志,制定并落实运营期间噪声定期监测制度,距离较近的噪声敏感目标应采取安装声屏障或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效果较好的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的标准或达到室内使用功能的要求。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运营期公路两侧红线外35米范围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它区域执行2****学校、****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60dB、夜间按50dB执行)。

(六)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和抛弃,应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禁止向周边河道、岸边、沟道、农田、生态林地等随意倾倒垃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并及时交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外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保护措施,在涉水路段应设置减速、警示等措施,涉水桥面路面应设置径流引流收集系统,并加设防撞护栏,涉水桥梁应配备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按规定编制、评估和实施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设备,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定周边敏感目标跟踪监测计划,关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支队、****环境局。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生态****支队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6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26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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