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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4月至5月1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县2026年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项目 | 采购需求名称:**县2026年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监测项目 采购需求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严格落实《“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环办监测函〔2022〕30号)及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工作要求,保障**县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全足额到位,确保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全流程、全要素规范有序推进,为县域生态环境管理、考核评价及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监测数据支撑。 需满足的要求:1.资质合规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合法资质,严格遵循国家、自治区现行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及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监测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2.监测任务要求:按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全区地表水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源执法监测,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4个乡镇场出水口)监测,以及中央环保督察、自治区生态环境督查、信访投诉等临时性应急监测工作,3、数据与报告要求:按规定频次、时限完成监测采样、实验室分析、数据审核,编制符合要求的监测报告、数据报表,按时完成数据上报、资料归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满足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考核、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的硬性要求。4.服务履约要求:组建专业监测团队,配备符合要求的监测设备、实验室条件,保理监测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不得转包、分包项日;配合采购人完成监测数据审核、考核迎检、资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对监测过程及数据质量负责,承担因监测不合规导致的相关责任。5.服务周期要求:服务周期覆盖2026年度,保障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持续、稳定运行,满足资金考核及日常管理需求。 |
50.000000 | 2026年05月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