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宏昌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变更项目

审批
河北-沧州-泊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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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10

项目名称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河****经济开发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姜云才
联系人 张均涛 联系电话 133****8825
项目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万元) 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4-1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DA001呋喃树脂砂浇注、落砂、砂处理工序,原治理设施为UV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现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4呋喃树脂砂表干工序,原治理设施为UV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现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5酚醛树脂混砂、浇注、电炉二次集尘工序,原治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现变更为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16蜡型焙烧炉、浇注、电炉熔化工序原治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现变更为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17蜡处理、脱蜡釜工序原治理设施为UV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现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18组树工序原治理设施为UV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现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22压铸工序,原治理设施为UV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现变更为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25射芯工序,原治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现变更为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DA001呋喃树脂砂浇注、落砂、砂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DA004呋喃树脂砂表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DA005酚醛树脂混砂、浇注、电炉二次集尘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DA005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DA016蜡型焙烧炉、浇注、电炉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DA016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DA017蜡处理、脱蜡釜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DA017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DA018组树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DA018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DA022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DA022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DA025射芯工序采取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DA025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固废 环保措施: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代码HW49 900-039-49,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转移。
承诺:**** 姜云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姜云才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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