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8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工程机械配重生产搬迁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市弥河镇闵家村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52****3399
通讯地址:**市井亭南路与仙客来南路交叉口西北侧
****,邮编:2625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