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米醋、陈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米醋、陈醋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区鸭园镇东热村,租用村委会后侧闲置房屋建设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厂房东侧为空地、****委员会、西侧为闲置民房、北侧为空地,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本项目所在东热村。本项目无**厂房,无新增占地,租用村委会后侧闲置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设备安装等,主要设有原料库、成品库、灌装车间、刷瓶间、液体发酵间、配料间、更夫室、办公室等。
4、项目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5、生产规模:年产米醋500t、陈醋500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营运期产生的影响,营运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影响等。
三、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刷瓶废水、地面擦洗废水均排入厂区3个沉淀池内,定期运至**市**区净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本项目采用的粉碎机为对辊式粉碎机,粉碎过程在封闭的设备内进行,只有在物料出口处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发酵、淋醋、过滤等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食品加工气味。因食品行业清洁度要求较高,不宜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一方面有可能影响发酵罐中微生物的生长,另一方面不利于废气管道内有可能生长的细菌清洗,从而影响产品质量,故不对制曲、发酵等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通过加强产臭车间(蒸煮、发酵等工序)通风,项目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灌装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值在75-80dB(A)。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对项目周边敏感点及项目所在的声环境明显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醋糟集****加工厂;废包装材料****回收站。
四: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
1、网络连接: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纸质版报告: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详见征求意见稿。
六、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网络连接:
七、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公众意见表至报告编制单位(转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延波138****5128。
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工131****5559。
八、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