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塘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监理
补充公告
茶塘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工程监理(项目编号:****),于2026年4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我单位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原文: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00分) |
监理业绩(1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一项得5分,最多得1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
| 获奖情况(20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10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每项得5分。 本项最高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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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15分) |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连续(连续年份需包含2024年****税务局颁发的“A级纳税人”称号:连续获得5年或以上的得15分,连续3-4年的得7分,连续1-2年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5分。标书代写 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被评价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公司****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及管理关系)的评价结果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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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人员组成满足程度 (35分) |
1、拟派本项目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得20分,不满足不得分: (1)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造价工程师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安全监理员1名:具备安全监理员培训证书(岗位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5)监理员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员培训证书(岗位证) 注:上述人员专业(造价工程师除外)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上述人员中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人加5分,最高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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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体系认证(15分) |
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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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信业****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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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文: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00分) |
监理业绩(30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一项得10分,最多得30分。 本项最高得30分。 |
| 获奖情况(20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10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每项得5分。 本项最高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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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15分) |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连续(连续年份需包含2024年****税务局颁发的“A级纳税人”称号:连续获得5年或以上的得15分,连续3-4年的得7分,连续1-2年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5分。标书代写 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被评价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公司****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及管理关系)的评价结果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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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人员组成满足程度 (35分) |
1、拟派本项目人员满足以下要求的,得25分,不满足不得分: (1)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监理员1名:具备安全监理员培训证书(岗位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4)监理员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员培训证书(岗位证) 2、上述人员中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人加5分,最高加10分。注:上述人员专业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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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信业****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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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一条第5点《项目监理人员组成要求》修改如下:
原文:
项目监理人员组成要求
| 岗位 |
人员数量 |
人员专业要求 |
备注 |
| 一、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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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项目总监 |
1名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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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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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 |
2名 |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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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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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造价工程师 |
1名 |
造价工程师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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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理员 |
|||
| 3.1安全监理员 |
1名 |
安全监理员以安全监理员培训证书(岗位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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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监理员 |
1名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员培训证书(岗位证)。 |
|
注: 1.上述人员专业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上述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要求不作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的评审依据。
4.各专业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要求派驻现场,应满足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
现文:
项目监理人员组成要求
| 岗位 |
人员数量 |
人员专业要求 |
备注 |
| 一、总监 |
|||
| 1.1项目总监 |
1名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2.1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2.2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三、监理员 |
|||
| 3.1安全监理员 |
1名 |
安全监理员以安全监理员培训证书(岗位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为准。 |
|
| 3.2监理员 |
1名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员培训证书(岗位证)。 |
|
注: 1.上述人员专业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
2.上述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要求不作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的评审依据。
3.各专业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要求派驻现场,应满足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
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请各投标单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项目的补充公告及日程安排(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单位:****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