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浩尔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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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4-10
文 号 时 效

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0 11:34

建设地点:**省**市**市**镇**东路东侧、纬一**侧(**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成立于2022年06月29日,注册地位于**市**镇工业集聚区C区-1,法定代表人为吴浩。2025年12月,企业拟投资15228万元,购置工业机器人、激光切割、数控机床、折弯机等设备,建设“高档纺织智能机械及自动化控制系统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市**镇工业集聚区内,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000m2,**1幢综合生产车间、1幢综合楼(备案证上为产品检测检验楼,实际为综合楼,项目不涉及检验及相关设备)及门卫、配套用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高档纺织智能机械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各1000台(套)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于2022年10月13****审批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2022〕766号)。

公示情况:4月2日至4月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项目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喷漆、调漆及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无组织废气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抛丸机、折弯机、切割机、空压机、引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边角料、收集尘、焊渣、废钢丸、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油漆及稀释剂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乳化液、空压机含油废水、含油抹布及手套,产生后置于危废库,及时交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及废****公司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241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