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学校****学校建设项目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4-10 14:09 至 2026-04-25 14:0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 | 地块面积(m2) | 10397.82 | |||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活动历史 | 无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度佳镇撞钟坝村1组 | |||
| 经度 | 104.318029 | 纬度 | 29.41100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3-09 至 2026-04-09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艺文 | 单位联系电话 | 152****789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艺文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2****789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学校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学校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813-****76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度佳镇龙王街83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学校****学校建设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度佳镇撞钟坝村1组,G348国道的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04.318029°、北纬29.411002°,****幼儿园****学校,东、西、北相邻农用地和居住用地,地块总面积10397.82m2(约15.60亩)。地块现规划用途为教育地块,变更后地块土地性质为GB36600中的第一类建设用地。 本次调查收集到的资料及相关分析如下: 1、地块环境资料包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地块危险废物堆****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等的位置关系等。通过调查走访了解,本项目调查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不涉及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事件,未曾堆放过危险废物,故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和危险废物堆放记录。同时,由人员访谈****中心1.0km****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明确了地块与两类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较远。 2、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包括:用来辨识地块及其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图片,地块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它有助于评价地块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土地登记信息资料等。 (1)本项目通过现场踏勘时的GPS坐标定位,在奥维互动地图等专业卫星地图软件上已经收集到用来辨识地块及其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图片,图片分辨率清晰,地物特征较为显著,历史情况最早可追溯到2015年,有助于了解和判断目标地块及周边的环境情况。 (2)地块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以及其他有助于评价地块污染的历史资料。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等显示本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规划为教育用地(第一类用地);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未涉及工业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和处置,不涉及槽罐、三废的储存及排放,地块及周边均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曾进行过规模化的养殖活动。 3、地块相关记录包括:产品、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地上及地下储罐清单、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和地勘报告等。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目前部分用于栽种蔬菜及气象监测,部分闲置,地块扰动较小,现阶段未见弃渣、材料等堆放,对地块环境影响较小。气象站周边无污染痕迹,日常进行温、压、湿、风等的观测,并使用围栏建设,未闻到异常或刺激性气味。已与业主核实该气象站将于项目施工前搬走。地块周边历史上均为农用地和居民区,不存在工业企业,****养殖场存在过,历史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故未收集到以上记录。本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学校寄宿学校建设项目地块工程未开工。 根据现****学校、居住区、农用地等,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存在过,也无污染事故发生,无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堆放,仅为人为生活、工作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等,其产生的影响可忽略不计。地块内存留的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内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槽罐等设施,未发现管线沟渠等设施,未发现规模化养殖痕迹,无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和堆放。地块内现存1处****监测站,气象站周边无污染痕迹,日常进行温、压、湿、风等的观测,并使用围栏建设,未闻到异常或刺激性气味。已与业主核实该气象站将于项目施工前搬走。 根据人员访谈信息,对照已收集到的地块相关历史资料,详细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1、通****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和现场踏勘得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曾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地块内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及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废气排放、工业废水产生,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地块地下水未使用,地块未开展过检测,不确定是否有污染情况。 2、****规划局、自****人民政府得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或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位未曾受到污染,不存在对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村办小作坊等情况。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堆放,地块地下水和周边地表水未使用。 3、****学校职工得知,本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该地块曾从事农业活动,未曾使用过污水灌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未曾用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填埋,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深坑、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未发生过环境污染问题,土壤未散发异常气味,地块****学校、居民房、医院和农田。不确定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是否超标,不确定是否进行过土壤及农作物检测。为了解调查地块真实情况,项目组对环保部门负责人、周边的居民和工作人员等进行访谈,内容涉及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核实、信息补充、已有资料考证、地块调查现场获取信息与地块历史的相关性核实等。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受访者为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应包括:地****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地块过去和现在各阶段的使用者,以及地块所在地或熟悉地块历史的附近居民。” 通过资料收集、历史影像解读及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历史及现状活动均未被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对地块周边500米范围的调查显示,历史及现状均无工矿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养殖场等《**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定义的潜在重点污染源。不存在通过大气沉降、地表径流或地下水迁移对本地块构成污染威胁的路径。 为强化污染识别,在地块内布设9个土壤快筛点及3个地块外清洁对照点,使用XRF对重金属含量进行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钴等重金属检测值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所有点位的锰、铬重金属检测值均远小于《**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所有点位的锌重金属检测值均远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且与清洁对照点数据处于同一水平,无显著性差异。PID检出值较小,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该结果进一步印证了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未受人为活动明显影响。 因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第4.3.1条规定:“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本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满足未来作为教育用地(第一类建设用地)的开发要求。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技术规范,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在第一阶段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采样分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