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服务单位名称:****
服务单位地址:**市**区太保南路88号3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39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项目 |
| 服务范围 |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一家管理规范、诚信度高并具有一定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按要求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提供专业、优质的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服务和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并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协助配合完成相应服务工作。 |
| 服务要求 | 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和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 服务时间 | 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3年(如遇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合同一年一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文件和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当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在成交人未发生任何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安全事故等问题,且合同履约考核中对各项技术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与成交人协商签订第二年(第三年)的项目服务合同。若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安全事故等问题,或经采购人合同履约考核认定其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不合格且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单位要求。 |
五、评审小组名单:寸江涛、刘成润、丁昌正(采购单位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采购代理机构按5000.00元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各磋商申请人评审情况:
| 序号 | 磋商申请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评审得分 |
| 1 | ****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90.64 |
| 2 | ****服务社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1.30 |
| 3 | **暖阳****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70.33 |
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门户网站
3.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后,请成交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依法签署合同,同时须在签订项目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套(一正一副)以作备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与**路交叉路口往西约200米
联系方式:0875-****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5号
联系方式:0875-****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875-****15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
电 话:087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