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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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市-**县 所属行业:家具制造业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XJH-2026-02号

2.项目名称:******派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507352.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507352.00元

6.采购需求:办公家具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其他服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 ” 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标书代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 ****委员会****信息化厅 ****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支行关于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 3.3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 购政策。3.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依据品目清****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5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6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领取或邮箱发送。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0点0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分平台(****花园A区北门世纪南路4号)

五、开启:时间:2026年4月21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分平台(****花园A区北门世纪南路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公告,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网站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标书代写

窗体底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政府东街1号

联系人:孙彬彬

联系电话:0955-****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人:李燕娥地址:**市**区丽景街街道兴水路1号绿地21**D区11号楼107号房

联系方式:182****8970

代理机构:****

2026年4月10日


报名登记表(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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