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cn
信函请寄至******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滨****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半导体清润膜材料智能制造扩产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 项目名称 | ****半导体清润膜材料智能制造扩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高新区**路4668****创业园通用厂房6-A号和8-A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天****科技园**路4668****创业园内,该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新租赁的6-A号和现状8-A号厂房建设半导体清润膜材料智能制造扩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新租赁6-A号厂房,设置称量间和研发间,将现状8-A号厂房内称量设备和研发设备搬迁至此,同时新增4#和5#清润膜生产线,二是对现有8-A号厂房内现有清润膜生产设备通过调整布局、设备升级、新增设备等方式进行优化改造,设置为1#和2#清润膜生产线,并新增3#清润膜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置5条清润膜生产线,预计年产功能橡胶4000t,年研发功能橡胶约20t。该项目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废气收集及防治措施、噪声防治、环境风险防控、固体废物收集及贮存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投料、灌装、密炼、开炼、挤出压延,研发试验和抽检工序产生的废气及风冷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三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净化后尾气一并经1根现有18m高排气筒P1排放。P1 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单位耗胶量排放量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少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6-A、8-A厂房的车间边界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浓度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及生活污水,两个车间的上述废水分别通过8-A号厂房废水总排口DW001和6-A号厂房废水总排口DW004****创业园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两个厂房外独立排口处各污染物浓度均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相应标准要求。 (三)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生产设备及室外环保风机,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环保目标处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布袋/滤筒及收尘、废包材、不合格品、废RO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 |
****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