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昊昱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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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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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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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6-04-10 14:45:01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

采购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13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4-13 15:30:00加急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4-13 15:00:00加急标书代写

价格开启时间:2026-04-13 15:30:00加急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技术服务 1.000 分首期款、尾款两期支付 昊昱公司

收货地址: **市**新区**道增1195号

┃详情描述

第一章 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以下简称“公司”)
2.采购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采购预算:人民币5万元。
4.服务周期:1年,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7.投标保证金(如需):无
8.服务内容: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日常经营中的合同、函件、声明、公告等法律文件或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2)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日常经营中的范本合同或其他制式文件、内部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等文件,协助建立健全日常经营管理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合同管理体系、必要时提供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解决方案;
(3)就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问题提供法律分析、解答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4)应邀参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
(5)为已发生、面临或潜在案件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案件讨论及代理方案的制定,协助配合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检查;
(6)应邀列席采购人相关会议,并根据会议内容发表律师意见、出具律师工作备忘录或法律意见书;
(7)参与重大风险事件的研讨或提供法律意见;
(8)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8小时);
(9)向采购人提供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文件,并形成法律法规库。
二、响应人资质要求:
1.响应人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3年以上;
2.响应人有健全的职业规则、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最近3年以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不良记录;
3.有较强的执业团队、丰富的执业经历和执业业绩,能够组建相对固定的优秀律师团队,能够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
4.响应人委派律师团队应由合伙人律师即项目负责人组建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团队律师应当具有律师执业证并按时办理年检手续,无不良执业记录,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协调能力,具有所委托事项的相关专业经验。
三、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免费发售,时间:2026年4月10日下午15:00至2026年4月13日上午10:00时止。
1.发售地点:****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按照操作提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2.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5:30止。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递交。除此之外,磋商现场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壹份。
3.磋商地点:**市**新区**道增1195号B1大会议室。现场需携带盖章版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件。
4.递交响应文件如下:
(1)报价函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证明文件
①律师事务所执业****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②****事务所单位负责人提供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③无利益冲突及保密承诺函
(5)同类项目业绩
(6)委派律师情况一览表
(7)服务方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程程
联系电话:186****5189
电子邮箱:****@jyipm.com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与修改
1.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列资质条件。凡参加的响应人均视为已充分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困难和风险等情况。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报价提出的各种问题。
3.响应人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位响应人。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人有约束力。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改。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接收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人有约束力。
二、关于报价及评定标准
1.响应人的报价应包含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有遗漏或缺项视为已包含在报价金额中。
2.报价金额需明确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及税率。
3.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4.****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平台线上提交的与线下提交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文件为准。
5.响应人所报的价格在协议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
6.评定标准: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人名单,并发布结果公告。评定标准见附件。
三、资质审核
采购人将在竞争性磋商前对响应人进行资质审查,资质审查不符的响应人,不予以进入磋商环节。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也视为无效响应,不予以进入磋商环节: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
2.响应文件没有签字和盖章。
3.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响应人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
5.有拒绝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内容的声明,或承担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相符。
6.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磋商
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公开进行首轮报价。
2.竞争性磋商以响应人签到顺序确定磋商顺序,依据相应文件的要求和各响应人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与参加的响应人逐一进行两轮磋商,首轮为公开报价,第二轮为封闭报价(报价和承诺不公开),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的响应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进入磋商程序的响应人。
3.磋商内容:响应人企业基本情况、服务方案、价格因素、服务承诺措施等与磋商有关的事项。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特别说明
1.建议磋商当天各响应人携带电脑至现场进行磋商,或保证磋商现场可以及时提供盖章版二次报价。
2.阳光招采系统自动检测串标:响应人报价过程中存在IP地址相同、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相同、报价联系人身份证号相同情况时,系统视其为围串标行为。一旦检测到围串标行为,响应人进入黑名单库,在全集团范围内生效,****集团所属所有企业的任何类型采购。请参与的响应人合理合法参与此次采购。
五、签订协议
成交人须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联系人

李程程 / 186****518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383

监督举报邮箱:****@jyip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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