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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自然资函〔2026〕222号
****规划局:
你局《关于唐津高速公路**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的请示》(唐资规呈〔2026〕74号)收悉。受自然**部委托,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通过了自然**部用地预审、****委员会核准。为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使建设工程尽快开工,同意先行用地8.8615公顷(其中耕地5.9442公顷),均为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用地8.8615公顷。
二、先行用地的工程施工用地前,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要依法及时足额兑现先行用地所涉及被用地单位群众的补偿费用,妥善做好群众工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局要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工作,保护耕作层土壤**。
四、你局要**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抓紧准备该工程正式用地报批,于2027年4月3日前将材料报部审查。逾期未报的,你局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工程施工,待正式用地报批材料报部审查并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复工。停工期间,省厅暂停受理你市先行用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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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