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鸡屠宰项目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肉鸡屠宰项目”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公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肉鸡屠宰项目
(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位于**省**区水师营街道水师营村,成立于2025年,从事食品生产、家禽屠宰等项目。租用****公司工业用地,投资300万元,建设厂房,购进肉鸡加工设备、肉鸡自动分割剔骨设备,并配套打毛机等,肉鸡屠宰规模为1080万只/a。
(3)项目性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银河路636-3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9****4199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园区创业大厦B座21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2****2265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1)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2)信函传送。信函接收地址为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人通讯地址。
(六)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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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