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0 15: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清研**新材料**市锂业新能源电池材料再生产业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环境局)
通讯地址:**省**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中心北附楼B栋(332000)
| 项目名称 | 清研**新材料**市锂业新能源电池材料再生产业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码头工业城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本项目为**项目,租赁部分已建成的空置厂房以及空地(空地本次拟**厂房),本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其中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租赁1#生产厂房(布设2条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拆解生产线、1条为废旧**锂电池拆解生产线)、**2#生产厂房(布设1条正极粉回收生产线),年处理废旧锂离子电池3.8万吨,包括磷酸铁锂精准拆解及材料再生年处理量2万吨,**锂电精准拆解量1万吨,正极粉回收0.8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影响分析及措施 1、本项目废旧**锂电池拆解生产线去壳废气、电芯烘干废气、正极片烘干废气、负极片烘干废气经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SO2、NOx、氟化物、颗粒物及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 2187-2025)表2中标准限值,废气中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P2O5(磷酸雾)、钴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分别承诺执行以下限值:镍及其化合物1mg/m3、0.11kg/h,锰及其化合物5mg/m3、0.22kg/h,P2O5(磷酸雾)5mg/m3、0.55kg/h,钴及其化合物1mg/m3。 2、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拆解1#生产线去壳废气、电芯烘干废气、正极片烘干废气、负极片烘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拆解2#生产线去壳废气、电芯烘干废气、正极片烘干废气、负极片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焚烧炉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SO2、NOx、氟化物、颗粒物及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2中标准限值;废气中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 3、正极粉回收生产线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及烟气黑度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2中标准限值;废气中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 4、DA005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承诺执行以下限值要求:30mg/m3、1.5kg/h。 5、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 2187—2025)表3中标准限值;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分别承诺执行以下限值:镍及其化合物0.03mg/m3、锰及其化合物0.1mg/m3、氟化物0.02mg/m3;钴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有碱液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碱液喷淋废水经回用水槽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定排水作为固废处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分别****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要求,最终排入长江。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西、北厂界)、4类标准(南厂界),所以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电池外壳、结构件、电池单体外壳、隔膜纸、废杂质、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料、碱液喷淋渣、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其中电池外壳、结构件、电池单体外壳、隔膜纸、废****公司回收利用;废布袋、废分子筛交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粉料回用于生产,碱液喷淋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废物有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实验包装废物、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保护线路板、电子元器件、碱液喷淋定排水,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经妥善处置后,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用网上公示、登报公示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