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凤****服务区-营销中心配套服务用房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 04月1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凤****服务区-营销中心配套服务用房装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863.936818 万元,质量: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公司,投标报价:864.664986 万元,质量:达 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世****公司,投标报价:865.207394 万元,质量: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程佳美 陕 261****59993;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安民 陕161********09391;
中标候选人(**世****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雷博 陕 261****2098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世****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世****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 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
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 相关证明材料;
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 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管理处联系电话 029- ****2812。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镇
联 系 人:张晓红
电 话:138****53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0~14 层
联 系 人: 苏晨、高嘉
电 话: 029-****1853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