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乐集土告〔2026〕挂字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政府审核,****白象镇樟湾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宗地编码)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用地性质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绿地率(%)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
| **市集体土地入市地块【2024】007号(北白象镇樟湾村) |
****白象镇樟湾村 |
批发市场用地 |
11467 |
40年 |
≥20 |
≤2.5 |
≤45 |
≤60 |
2124 |
424.8 |
备注:①具体规划技术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乐资规条〔2024〕0181号)。②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8667.5平方米(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③该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交地。④以上面积均为国家2000坐标系。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在**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买人,及其按招拍挂文****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自然人或住所地不在我市的竞得者取得该宗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公司,****公司名义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竟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00%。本****公司,****公司****公司****公司要求一致。
三、挂牌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交易中心(https://www.****.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 报名时间 |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银行到账时间) |
挂牌时间 |
| 2026年5月6日8:30至2026年5月18日14:00 |
2026年5月18日14:00 |
2026年5月6日8:30至2026年5月20日14:00 |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7-****2635 ****2633
**** 联系电话:0577-****1406 ****2403
****白象镇樟湾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电话:137****7039
****
****
****白象镇樟湾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