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4-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0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04月10日-2026年04月16日
联系电话:0418-****228
传真:0418-****235
通讯地址:**省**市**县丹霍路39号
邮编:123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锅炉扩建项目 | **市**县四合城乡马连侵村 | **** | **市****公司 | 厂区现有6t/h的蒸汽锅炉4台,采用2用2备的运行模式,扩建为3用1备锅炉额定蒸发量增加,用于保证废水二级蒸发器稳定运行,变更后不影响现有生产工艺,且工艺过程中所需蒸汽量均不发生变化。同时增加SNCR脱硝装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15.6万元,占总投资13%。 | 大气:锅炉废气,本项目燃糠醛渣专用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废气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托现有4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组织排放氨、无组织排放氨和臭气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新带老”环保要求,①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合法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1103-2020)对工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除雾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再排放。②对排渣棚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6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并对排渣棚整体进行防腐处理,其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糠醛渣接触的构筑物表面。废水:本项目树脂罐再生废水与锅炉排污水均进入湿电除尘系统,用作补充用水,不外排;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新的职工生活污水,现有厂区职工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耕地施肥。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依托厂区现有120m2的灰渣棚用于贮存锅炉燃烧产生的灰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分区防渗。 | 无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