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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形美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和《****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检查、综合诊查、康复、精神治疗、麻醉、血液系统、美容整形、物理治疗等8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33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我院结合实际,对水光针注射、肉毒素注射特需项目进行公示,具体收费价格见下表。此类整****医院自主定价,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不纳入历年账户支付。
一、公示时间
自2026年4月10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共10天。
二、执行时间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服务项目自2026年4月21日起正式执行。
三、咨询与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患者及家属咨询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话:医保科0578-****237
四、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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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