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位于****市**镇蔡村999号蔡村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19'55.590"、北纬38°43'15.500"。项目车间为租赁,无**厂房,总占地面积5000m2。购置设备:注塑机10台、挤出机5台、叉车1台、天车2台、运输车2台、输送带1台,年产三轮车灯具10万件。
****于2021年11月委托****编写了《****年产10万件三轮车灯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评报告表于2021年12月03****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任审批表字【2021】098号。
****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了《****年产10万件三轮车灯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6年4月5日,****组织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监测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得出“****年产10万件三轮车灯具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的要求,项目无废水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检测结果表明,废气、厂界噪声达标,验收组认为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结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请登录邮箱****@163.com,密码****52147,在“收件箱”查找2026年4月10日的邮件中自行下载。
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10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袁美霞 联系电话:132****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