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虹桥镇电子加速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审批
浙江-温州-乐清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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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10

项目名称 **市虹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虹桥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9169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邵秀存
联系人 戚斌杰 联系电话 178****1052
项目投资(万元) 173269 环保投资(万元) 4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9-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市228国道至324省道连接线(虹桥瑶南至**兰屿浦段)工程、**市虹桥****园区**片区配套路网建设工程、**市虹桥镇小乌石电子加速器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共计5个建设子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91697平方米,**建筑面积150800平方米,**道路面积316297平方米,**道路长度11447米;新增停车位2355个,设置充电桩181个。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以保证将施工道路扬尘控制在最低限度。
其他措施:
定时清扫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减少尘土量。
其他措施:
对可能扬尘的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对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散料给予遮盖或适当洒水,运输时亦应予遮盖。
其他措施:
汽车进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避免扬尘。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修建给排水沟、沉沙池,减少泥砂和废渣进入江河。土石方开挖施工过程中,所泵出的大量地下水,这部分水是清洁水,但不能无组织排放,应经沉淀后排入附近河道。
其他措施:
施工机械、车辆定时集中清洗。清洗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后再向外排放。
其他措施:
生产污水按要求设置水沟塞、挡板、沉沙池等净化设施,保证排水达标。
固废 环保措施:
1、施工弃渣和生活垃圾以《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填埋场填埋。2、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贮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定****垃圾场,按要求进行覆土填埋。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加强交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限制车速,禁鸣高音喇叭,避免交通噪声污染对敏感区的影响。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隔音降噪3、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2.5米的围墙进行围挡,阻隔噪声。
承诺:**** 邵秀存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邵秀存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