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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10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光伏能源开发利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35842.3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路路 |
| 联系人 | 李超 | 联系电话 | 156****155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7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7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6-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县 6 个厂区内屋顶,分别为:汽配园产业园、模具创业园、中小企业产业园、诺博厂区、龙亢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长三角一期产业园。项目屋顶面积为 235842.32 平方米,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选用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总装机容量35685.51kWp。储能配置容量按照交流侧容量 50%配置,共配置储能容量为 15.96MW/31.768MW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整修清理及局部防水、电气接入、光伏组件、储能电站、逆变器、变压器、电缆、智慧管理系统等设施搭建、安装及测试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通过配套废气净化、除尘、降噪等环保 设施,规范物料储存、运输管理,可有效降低废气排放浓度,减少对大 气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配套完善废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照 环保标准对各类废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循环利用,可有效 控制废水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甚至通过水**循环利用,实现节水减 排的正向效益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配套完善废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照 环保标准对各类废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循环利用,可有效 控制废水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甚至通过水**循环利用,实现节水减 排的正向效益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优化设备布局、规范运营时间等措施,可有效控制噪声传播,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 ||
| 承诺:**** 刘路路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路路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