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6〕67号
****关于**市洪阳镇“花乡食巷”产业融合及镇区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报送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战略,推动洪阳镇花卉苗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镇区综合环境品质与服务功能,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市洪阳镇“花乡食巷”产业融合及镇区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洪阳镇镇区及相关区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提升花卉苗木产业能力,建设高标准花****繁育中心、****基地(100 亩)、****中心2600平方米,改造现有市场为区域性花卉苗木专业交易市场(约1.2 万平方米),设立260个产销摊位,优化提升生产与观光道路 5.2公里。2、****基地与交易市场为农业旅游与科普研学核心区,优化连接镇区文旅节点道路5.3公里,形成“生产基地-交易市场-文旅景点”闭环观光动线;配套建设“洪阳美食文化街区”提供铺面20间,实现“游花乡、购花木、品美食”一站式体验。3、****停车场3处(共600个车位,配建106个充电桩)、北回****基地(10 亩)及**亭市民休闲空间(2000平方米),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五、项目建设工期:35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7901.75万元,其中:**费19689.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59.43万元,基本预备费1811.12 万元,建设期利息841.47 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洪阳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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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市洪阳镇“花乡食巷”产业融合及镇区品质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 |||||||
| 核准部门盖章 |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