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2MA71JJ8J2R | 建设单位法人:谷建财 |
| 谷建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甘****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 |
| ****废旧电池回收储运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天露再生**回收市场内 |
| 经度:100.48703 纬度: 38.9740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30 |
| 张环环评发〔2024〕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2-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 |
| 51.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2MA71JJ8J2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聚****公司 |
| ****0702MA735TQR5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9372525 | 竣工时间:2025-04-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10YOtFB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收购废铅酸电池2000t,年收购废电路板2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收购废铅酸电池2000t,年收购废电路板20t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社会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和废电路板分类收集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采用自主回收模式,建设单位与**市及周边县区建立了回收信息平台,当**市及周****维修厂、家电维修单位、电信基站等单位产生的废铅酸电池和废电路板储存达到一定要求时可在回收信息平台通知本单位上门回收,收集车辆为专用的危废运输车辆(集装箱式运输车),危废运输车辆内配置密闭PE塑料收集箱和密闭铁质收集箱,其中密闭PE塑料收集箱主要用于收集废铅酸电池(完整的铅酸电池和破损的铅酸电池),密闭铁质收集箱主要用于废电路板。收集之前建设单位应配置足够的容器,严禁将废铅酸电池和废电路板直接摆放在危废运输车辆内,其次建设单位需要为收集人员配置完善的个人防护装备,再次建设单位在进行危废收集时需要采用便携式放射性检测仪对收集物进行检测,严禁收集带有放射性的废旧物品和其他危险废物,最后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危险废物收操作规程,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严禁违规操作。 (2)分类分拣并称重 危废运输车辆收集的废铅酸电池和废电路板拉运至厂区后采用人工卸货的方式进行,卸货时采用电子秤进行称重,称重时需分类称量并分类记录,卸货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严禁暴力装卸,防止在卸货过程中发生废铅酸电池破损。 (3)分类贮存 分类称重完成后需要将废铅酸电池搬运至指定贮存库指定地点贮存,贮存时还应按照完整废铅酸电池和破损废铅酸电池分类分区贮存,严禁随意堆放和混合堆放,完整废铅酸电池和破损废铅酸电池贮存时首先进行放电,防止在后续的贮存过程中发生短路现象导致废电池自燃,其次完整废铅酸电池和破损废铅酸电池贮存时必须采用密闭PE塑料收集箱进行贮存,防止在贮存过程中废铅酸电池电解液发生泄漏而肆意漫流;最后破损废铅酸电池在贮存时必须将电解液倒出,倒出的电解液采用密闭PE收集箱收集后贮存在电解液贮存区。 产污环节分析: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电解液倒出过程中会挥发的酸雾;碱液喷淋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和噪声。 (4)贮存后外售有资质的废旧处置单位处置 当废铅酸电池和废电路板贮存到一定数量(要求所收集的废电池和废电路板贮存时间不超过90d),建设单位委****公司(具有专业危险品运输营运资质)进行运输,运输之前首先要求通知接收单位进行记录,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套GPS定位装置进行实时定位和记录。由于本项目外售运输全部由接收单位(外售单位)上门拉运转运,拉运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尾气全部由接收单位(外售单位)负责,故本环评不再进行核算分析。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破损废铅酸电池电解液挥发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排气系统收集后,采取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固废处理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与废劳保用****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碱液在危废暂存间(15m2)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其他污染防治:****园区污水管网;****园区集中供水,不得违规取用水;冬季生活供暖采用电采暖。贮存库房、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进行建设,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落实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要求,监测报告存档备查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移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破损铅酸电池电解液挥发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系统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硫酸雾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固废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与废劳保用****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碱液在危险废物暂存间(15m2)暂存后,委托******公司定期处置。 其他污染防治:****园区污水管网;****园区集中供水,不存在违规取水现象;冬季采暖使用电采暖;贮存库房、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进行建设,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与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转移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安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建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620702(经开区)-2025-024-L。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水浴喷淋塔+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限值 | 水浴喷淋塔+15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标 |
| 1 | 选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排放 |
| 1 | 重点防渗区:废铅酸电池贮存库、废电路板贮存库和危废暂存间;防渗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厂区闲置区域;防渗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8执行。 | 重点防渗区:使用水泥对原有地面进行修补找平后,铺设丙纶布防渗层,丙纶布防渗层上方再涂抹一层水泥后,涂刷环氧树脂防渗层。一般防渗区:水泥硬化。 |
| 1 | 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1个,****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经核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 |
| 2 | 废劳保用品混同在生活****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 |
| 3 | 废碱液集中收集后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处置 | 已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碱液委托******公司处置 |
| 1 | 废铅酸电池贮存库设置导流沟和收集池1座(10m3) | 已建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